1月18日下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就2019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召開了座談會。十幾家光伏企業代表參加了此次討論,就電價政策草案提出了各自的意見。
該草案雖然代表了電價政策的趨勢,但并不具備太大可參考性,據悉相關主管部門將根據參會人員提的諸多建議進一步修改、調整。
據消息人士透露,此前相關部門討論希望對2019年光伏指標與補貼資金予以修訂。目前,可以確定的是,2019年光伏的總體補貼盤子約在30億左右。至于是否能夠上調光伏部分的補貼總體資金需求,目前看情況不樂觀。

基于此18日,相關企業與能源主管部門對2019年的補貼方案做了討論:一致認為希望用低強度補貼資金換市場規模。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起:
各類光伏項目的補貼資金降幅超40%(西藏除外):
1、地面電站采用限價招標,三類資源區上限電價分別為0.4、0.45、0.55元/千瓦時;
2、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工商業分布式電價為0.1—0.12元/千瓦時(具體標準另定);
3、全額上網模式分布式按當地資源區的集中電站招標上限價格執行;
4、自然人分布式光伏補貼0.15-0.18元/千瓦時。
未來持續降低補貼強度:
5、地面電站需在中標后第四個季度(含中標所在季度)建成并網,超過規定期限則按投運時招標上限價格執行;
6、2019年后三季度,地面電站的招標上限電價和分布式光伏每季度降低2分錢/千瓦時。
從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基金有巨大缺口的角度看,在光伏行業實現完全去補貼的節點前,仍需要一部分的補貼規模。但有限的補貼資金支持下,如何既給出有支撐作用的電價,又能保障維護行業健康發展的裝機規模,成為考驗整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難題——不管是光伏還是風電、生物質發電。
在就上述幾個要點的討論中,各企業代表在某些方面意見一致,也在某些方面有著不一樣的觀點。
一致的觀點:多降補貼、多給規模
不管是傳言中的電價,還是討論草稿中的電價,都表明了行業較為一致的觀點——多降點補貼強度、多給一些補貼規模。
在補貼退坡上,參會企業代表都認可把每年降一次電價的頻率增加,以更高的頻率推動補貼電價緩慢下降,以減少對補貼的需求量,但也有代表認為每個季度降一次的操作性有一定難度,半年降一次更合理。
主管部門領導在討論會表示,之所以對電價進行詳細計算,是希望能不降低項目收益率。
事實上,組件價格長期看是下降的,但短期看仍存在一定的波動。如何定價,確實是個難題。但如此大幅度的降低電價,在實際操作中是否能得到市場的投資響應,有待觀察。
意見差異仍然存在
據了解,參會代表對一些要點仍持有較為大的意見差異。
在參與討論的企業中,有的企業偏重地面電站,有的企業偏重工商業分布式電站,有的偏重居民分布式業務,也有企業都有所涉足。
1.對于電價和補貼強度,地面電站的電價基本獲得了代表的認可,對于分布式的補貼存在較大的分歧:
——某行業領先企業認為戶用和工商業分布式補貼可以不給;
——有的企業認為戶用分布式的補貼需要提升;
——某龍頭企業代表認為分布式光伏補貼完全可以再降一些,給5分錢就夠了。
事實上,從成本(戶用包括推廣成本)來看,地面電站小于工商業分布式,工商業分布式低于戶用成本(此外戶用光伏基本都賣給電網,所以收益也偏少)。所以,從討論草稿中的電價看,也基本復合了這種趨勢,戶用電價高于工商業電價,工商業電價高于地面電價。
很多參會的代表表示希望能將戶用分布式補貼提升到0.2元/千瓦時以上。
2.關于退坡頻率,季度VS半年
此次參會代表中,一部分接受按季度降價,也有一部分認為需要按半年的節點來降價。
接受按季度降價的代表中,有的觀點是政策發出后,各省需要一段時間準備地面電站的招標,周期比較長,能否在半年后再開始執行;
建議按半年節奏降價的代表中,認為按季度降價在各省執行上會遇到一些問題,此外有些代表建議每半年降3分錢,而不是每半年降4分錢。
在此次討論會結束后,主管部門或將綜合意見,對2019年光伏上網電價政策進行更合理的調節,也期待著新的上網電價政策,能在客觀邊界范圍內,推動中國光伏產業繼續壯大,邁向全面去補貼時代。
小結:
地面電站電價與之前預期相差不大,基本能接受,但每季度下調0.02元/kWh,在管理操作上比較復雜,建議改為半年一降。同時,對大型地面電站,超過四個季度的時間限制后,必須按投運時的招標上限價格執行,企業壓力較大,如果改為“未能如期投運的,上網電價在招標基礎上按季度下調0.02元,或半年下調0.04元執行”,就相對平緩,企業集中搶裝能減少很多。
與10月8日座談會相同,參會企業一致認為,補貼規模比具體補貼標準更重要。從這個角度來看,工商業分布式0.1-0.12元/kWh的補貼標準已經頗為給力,能讓很多屋頂業主重新啟動光伏建設計劃。
戶用光伏補貼0.15-0.18元/kWh好于之前很多人的預期,同時再次明確了“戶用與工商業區別管理”的方式。由于很多地區電網代備案的時間晚于并網時間,可以考慮按提交資料申請的時間為準,而不是以備案成功的時間為準。
一些分布式開發企業、戶用經銷商也向索比光伏網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希望主管部門盡快明確,2018年下半年建設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特別是戶用項目)如何管理。這部分項目有沒有補貼、是否占用2019年指標,是許多從業者關注的重點。
希望從國家層面明確,2018年5月申請、6月以后備案成功的戶用光伏項目如何補貼。此前河北保定下發通知,只要在531前提交申請,即可享受《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1459號)規定的0.37元補貼,希望在全國加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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