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選擇什么樣的上網模式收益更好這個問題相信不少用戶都想知道的,那么新電價出臺后光伏電站上網模式如何選擇?具體的情況怎么樣呢?下面跟小編一起來了解吧。

2017年12月1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7〕2196號],文件指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資源區不同電價分別是0.55元/千瓦時,0.65元/千瓦時,0.75元/千瓦時;余電上網”模式度電補貼標準由0.42元/千瓦時下降到0.37元/千瓦時。
那么在新電價形式下,分布式光伏選擇哪種上網模式收益更好呢?
今年6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52號),文件指出要上調燃煤電廠標桿電價,按照新的燃煤電廠標桿電價及光伏電價,絕大多數地區分布式余電上網電價(脫硫煤標桿電價+0.37元/kWh,暫不考慮地方補貼)已超過全額上網電價,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分布式余電上網電價I類及II的資源區電價均已超過了全額上網電價,III類資源區除貴州、冀南、安徽、河南四個地區,其他地區余電上網電價也均超過全額上網電價。自用電價+0.37元/kWh>余電上網電價(脫硫煤標桿電價+0.37元/kWh)>全額上網標桿電價,這樣的電價格局,“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收益會更好,也說明國家政策是鼓勵電站投資商選擇此發電模式的,這種模式也能更好的體現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本質:電力就近消納。
綜上所述,伴隨著光伏電價的調整,“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收益明顯高于“全額上網”模式,各光伏電站投資商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前提下,可優先考慮“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
上一篇:2020年光伏發電預計將有望實現平價上網 下一篇:光伏發電勢不可擋,未來將是新能源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