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友在群里反映,他此前跟當地的電網詢問光伏補貼何時下發的情況,現在電網給了他回復,回復表示:2018年5月31日后并網的光伏用戶已恢復墊付國家補貼。

“墊付”的意思是:暫時替人付錢。在這里,小編的理解是廣東電網公司暫時替國家付這部分補貼。
前段日子,河北保定電網公司也下發了新的補貼結算通知,通知中明確寫明,將2018年5月31日(含)前申請且2018年6月30日(含)并網的戶用自然人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規模管理范圍。這意味著過渡期補貼開始下發。

自531政策之后,光伏行業普遍處于低迷的狀態,很多工廠停產、減產,很多在做的項目拿不到補貼。后續(10月9日)國家發改委又出了一則“打補丁”通知,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但對5月31日之后并網的光伏電站并未作任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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